自治区卫生厅组织开展“内卫食监2号”专项行动

    根据自治区2006年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整体安排,2006年6月1日至6月30日全区统一时间,开展针对餐饮单位的餐饮具消毒情况的“内卫食监2号”专项行动,为做好各项专项行动,自治区卫生厅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内卫食监2号”专项行动,要按照《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和检查表,检查餐饮单位的专间卫生情况和餐饮具消毒情况。一是餐饮具消毒方式是否符合卫生规范,从业人员能否正确使用消毒剂和消毒设备的情况。对不能正确使用消毒剂和消毒设备的从业人员要重新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或调换工作岗位;二是对结合《2006年食品卫生监督抽检计划》,对餐饮具的消毒情况进行抽样检查,核实其消毒效果。各盟市在进行全面检查的同时,在此期间分别完成对20家餐饮业、其中包括5家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专间卫生情况、餐具消毒情况、消毒效果(大肠菌群)评价工作。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要督促其整改,对不按照要求整改和整改不合格,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吊销卫生许可证。各地经过整治,要探索和建立餐饮业餐饮具消毒管理的长效监管机制,在有条件的地方试行餐饮具集中消毒管理制度,呼和浩特市和通辽市作为餐饮业专项整治的重点地区,应加大工作力度,确保餐饮单位的餐饮具消毒情况抽查合格率较整治前提高10%以上。
    “内卫食监2号”专项行动实行周报制各盟市每周一中午12:00前上报上周检查结果,自治区卫生厅将随时通报各地检查情况。

稿件来源:自治区卫生厅法监处

发布时间:200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