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卫生监督所对直管医疗卫生机构禽流感防控
及感染性疾病科建设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006年4月19日—26日,按照卫生部、自治区卫生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要求,内蒙古卫生监督所对直管的10所医疗机构、血站、疾控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按照监督检查方案,重点检查了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组织、制度、预案的制定和落实;二是各医疗机构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三是医疗废物的管理和处置。在为期一周的监督检查中,按照监督检查表的内容对存在问题的机构提出了整改意见,并下达了监督意见书,要求各机构严格按照监督意见书的要求进行整改。4月29日,我所对存在问题比较多的部分机构进行了第二次监督检查。
发布时间:2006年4月30日
稿件来源:监督五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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