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卫生厅《关于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内卫监字[2009]185号)要求,在卫生厅法监处的指导下,内蒙古卫生监督所直管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从2009年3月开始组织实施,历经摸底调查、宣传培训、现场指导、督促整改、审核等阶段,现已如期完成工作目标。
从3月份开始,内蒙古卫生监督所对直管住宿单位卫生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摸底调查。 4月份举办直管公共场所负责人培训班,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针对性的培训,使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真正认识到开展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是提升单位信誉、扩大市场占有的有效途径,并要求其8月份前自查完毕。
8月份,内蒙古卫生监督所出动24人次对8家直管宾馆、饭店进行了住宿业量化预评分,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帮助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内蒙古草原明珠大酒店因重组装修,提出延后量化评分申请。
9月底,内蒙古卫生监督所组织相关人员对8家直管宾馆饭店进行了卫生信誉度等级评定。评定结果为:香格里拉大酒店(呼和浩特)有限公司、内蒙古新城宾馆旅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金辉后勤服务中心金辉大酒店、内蒙古金仕顿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评为A级,内蒙古世奥商贸有限公司、内蒙古天泽培训大厦评为B级,内蒙古金岁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大酒店评为C级,内蒙古饭店暂不予评定等级,现已将“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住宿业等级公示”发放完毕。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不断总结经验,认真履行职责,充分调动企业的自觉性和监督员的积极性,把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扎实细致地开展下去,并不断拓展量化分级管理的行业和领域,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责任编辑:清雨孤飞 发布时间:2010-1-21 16: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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