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积极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卫生专项整治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期间的食品安全, 通辽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根据自治区卫生厅《开展“卫生监督万里行”活动工作方案》和《通辽市保障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方案》的要求,对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了全面卫生监督检查。
      本次专项整治共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32户次,重点检查了企业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情况、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状况、生产场所内外环境、所使用的原辅料及食品添加剂索证以及产品检验情况等内容。
检查中发现,大部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能够依法进行生产经营,但部分企业仍存在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上岗、从业人员不穿工作服上岗、灌装车间不密闭、车间地面存放破碎的玻璃瓶、塑料箱等杂物,脚踏消毒池使用不规范、原辅料未隔墙、离地存放等问题。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实施了警告、责令改正和罚款的行政处罚,共罚款人民币3500元。
通过此次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我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依法生产经营行为,提高了企业自身的卫生管理意识,消除了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了我市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稿件来源:通辽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发布时间:2008年8月22日